个人形象设计与人物形象设计的区别 个人形象设计师

职业定义  形象设计是对人进行与环境相对应的艺术包装,是对社会人的不同定位进行内在与外在的设计塑造,以人为本,对人的形象进行设计。如普通百姓的形象包装,各类政治人物的形象策划,影视文娱人物的形象设计等等。形象设计是个综合性概念,包涵甚广,小到个人整体形象、一个企业、一种产品的商标、外形设计,大到一个城市乃至一个国家总体形象,也包括各种活动总体规划,都可归入这个领域。   从业范围:形象代言人、服装设计师、服饰搭配师、色彩搭配师、产品代言人、模特、发型设计师、摄影师、化妆师、美容顾问、教师、学校指导员、行业刊物出版商、专业刊物编辑、产品厂家代表、专业领域技师、专业产品分销商、专业产品生产厂家宣传人员、企业培训师、销售管理咨询者、模特公司、时尚界形象顾问、广告公司设计人员、大型印刷厂印刷设计师、平面设计人员、各企业策划人员、自由设计者等。 职业发展背景   形象,即社会公众对个体的整体印象和评价,形象是人的内在素质与外形表现的综合反映。形象一词,起源于1950年的美国 ,在当时美国社会各阶层中,对于本身的信誉十分看重,尤其是工商企业界及政界人士纷纷有意识的塑造良好的个人形象。而形象设计这一概念最早源自舞台美术,后来被时尚界人士使用,用于时尚人士设计发型、化妆、服饰的整体组合,即而发展成为特定消费者所作的相似性质的服务。由于形象设计不但有消费者构成市场需求,而且化妆美容用品以及服饰厂商都可能借用它作为促销手段,因此,在国际上发展极快。在美国,形象设计已经是与商业紧密结合的产业,其设计形态已达到生活设计阶段,即以人为本,以创造新的生活方式和适应人的个性为目的,并对人的思想和行为作深入的研究。   国内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也出现不少从事形象设计工作的人员,他们一般是由美容、美发、化妆、服饰设计等职业中分流出来的。这些人员逐渐从业余到专业,从擅长单一到注重整体,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社会的认同。我国的形象设计业和国外相比虽然起步较晚,但是随着人们对美的认识和要求不断增强,市场需求越来越大,形象设计职业也越来越热。   从职业性质角度分析,形象设计师与化妆师、美容师、服装设计师虽同是以人作为其服务对象,以改变人的外在形象为最终目的,但其区别在于形象设计师的主要工作是按照一定的目的,对人物、化妆、发型、服饰、礼仪、体态语言及环境等众多因素进行整体组合,主要工作方式为综合设计。形象设计师的工作,是整个人体形象美化工程的先导环节,也可以说是各相关职业的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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