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航空退改签规定 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

  一、退改签规则的法律规定

  客票退改签规则,即客票退票、改签、签转的限制、条件、费用等的规定。退票即解除运输合同,退还票款;改签即不改变承运人基础上对运输合同内容(时间、航班、舱位等级等)的变更;转签即承运人的改变。

  在民航法律规范中,《民用航空法》并没有提及退改签规则;民航规章《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CCAR-271R2)中,退改签相关规定散见在第六章客票变更、第七章退票和第十二章旅客服务中。

  改签:旅客购票后,如要求改变航班、日期、舱位等级,承运人及其销售代理人应根据实际可能积极办理(第十八条)——即,旅客自愿变更,航空公司(承运人)及销售代理应根据实际可能积极办理。

  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承运人应优先安排旅客乘坐后续航班或签转其他承运人的航班。因承运人的原因,旅客的舱位等级变更时,票款的差额多退少不补(第十九条)——根据词条表述及逻辑关系理解:即无论是否是航空公司原因导致的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航空公司应优先安排旅客改签或转签。如果是承运人原因,改签转签后舱位等级升高,无需旅客补差价;降低,则退还旅客差价。但该条未规定非承运人原因的差价退补问题。本着合同公平的原则,非承运人原因导致的舱位差价一般是实行多退少补规则。

  转签: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承运人应优先安排旅客乘坐后续航班或签转其他承运人的航班。因承运人的原因,旅客的舱位等级变更时,票款的差额多退少不补(第十九条)以及

  旅客要求改变承运人,应征得原承运人或出票人的同意,并在新的承运人航班座位允许的条件下予以签转。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承运人要求旅客变更承运人时,应征得旅客及被签转承运人的同意后,方可签转。(第二十条)——即,旅客自愿转签,需征得原承运人同意并在被签转承运人航班座位允许条件下予以签转;旅客非自愿签转,应征得旅客及被签转承运人同意。

  退票:旅客自愿退票,除凭有效旅客票外,还应提供旅客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分别按下列条款办理。(一)革命残废军人要求退票,免收退票费。(二)持婴儿客票的旅客退票,免收退票费。(三)持不定期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应在客票的有效期内到原购票地点办理退票手续。(四)旅客在航班的经停地自动终止旅行,该航班未使用航段的票款不退。(第二十二条)

  旅客非自愿退票,即不论是否是承运人原因,当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承运人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旅客要求退票的,始发站应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第二十三条)

  旅客因病要求退票的,需提供医疗单位的证明,始发地应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患病旅客的陪伴人员要求退票,按本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第二十四条)

  从以上规章规定的退改签规则上看,规章确认了,无论是否是航空公司原因导致的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承运人不能提供原定座位,出于对旅客权益的保护,要求承运人予以优先改签或转签;但未规定是否收费,怎么收费;

  对于旅客自愿退票的,只规定了两类特殊旅客(革命残废军人、婴儿客票旅客)退票免收退票费,以及旅客在经停地自动终止旅行的,未使用航段的票款不退;对于其他旅客自愿退票的退票收费未做规定;

  而旅客非自愿退票的,则始发站应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

联合航空退改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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