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网约车经营车辆必备什么条件 成都网约车新政

根据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关于印发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网约车经营车辆必备以下条件:


1. 车辆必须为成都籍 (川A车牌) 7座及以下乘用车,且已经在成都市公安部门登记、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


2. 车辆排气量不小于1.6L或1.4T,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


3. 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鼓励使用国产的卫星导航定位系统。


4. 按政府监管平台接入技术要求,将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相关数据直接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共享。


5. 车身不得喷涂、安装巡游出租汽车专用图案、标识。


6. 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7. 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


8. 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9. 不得在机场驻点揽客。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条件仅为必备条件,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成都网约车经营车辆必备什么条件 扩展

1

拟要求网约车驾驶员具有成都市户籍或者“成都市居住证”; 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等。

2

对车辆的要求是排气量不小于1.6L或1.4T,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 经公安部门登记、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成都籍(川A车牌)7座及以下乘用车。

3

具有成都市户籍或者“成都市居住证”;

4

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5

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6

无暴力犯罪记录;

7

最近5年内在我市没有被吊销巡游车从业资格记录,最近5年内在我市没有被查处从事仿冒巡游车营运及其他非法客运经营的记录。

8

身体健康;

9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10

连续12个月内因服务中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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