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有什么规定吗 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
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的规定如下:
1. 从事监理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应当在职业注册登记日起2年内完成一定的学时要求,通过国家、省、行业组织组织的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每两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
2. 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为30个学时/2年,其中必修学时不得少于20个学时/2年,选修学时不得超过10个学时/2年。
3. 必修学时包括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以及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深入研究;选修学时可以根据个人需要和职业特点选择相关领域或者专业的培训普及性知识及细节方案。
4. 参加国家、省级、行业组织举办的监理工程师培训班、考试等活动,才能被认定为有效学习时间,计算学分。参加专题研讨、技术交流、现场考察等活动也可以被计算为选修学时。
5. 处罚措施:如果未按规定完成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每学年缺少必修学时的,按缺少1学时计算,对应减少2学分。若缺少选修学时,则1个选修学时对应减少1学分。连续两次未达到学分要求,将被暂停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有什么规定吗 扩展
1.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一共划分为四种:
分别是逾期的初始注册、重新的初始注册和变更信息注册以及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延续注册。
2.监理继续教育培训有两种方式(须以单位名义):
1、参加由住建部认定的各省的监理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班;
2、参加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络继续教育培训。
监理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三年后须参加继续教育方可延续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