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质病历温湿度要求 温湿度仪表
1、档案的保管国家有明确规定,并且要符合一定的储存条件,有利于档案的长久保存。如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库房温湿度要求:温度14~24℃, 夏季不大于24℃;相对湿度45%~60%,夏季不大于60%。在规定范围内,温、湿度每昼夜波动幅度要求温度±2℃,相对湿度±5%。
2、各类技术用房温湿度要求
3、用房名称
4、温度
5、相对湿度
6、裱糊室
7、18~28℃
8、50%~70%
9、保护技术试验室
10、18~28℃
11、40%~60%
12、复印室
13、18~28℃
14、50%~65%
15、声像室
16、20~25℃
17、50%~60%
18、阅览室
19、18~28℃
20、磁带库
21、14~24℃
22、40%~60%
23、展览厅
24、14~28℃
25、45%~60%
26、工作间(拍照、拷贝、校对、阅读)
27、18~28℃
28、40%~60%
29、胶片库 拷贝片
30、14~24℃
31、40%~60%
32、母片
33、13~15℃
34、35%~45%
35、《档案库房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36、第三章 温湿度控制
37、第七条 档案库房(含胶片库、磁带库)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有设备的库房日变化幅度不超过±2℃,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有设备的库房日变化幅度不超过±5%。
38、第八条 保存母片的胶片库温度应控制在13~15℃,相对湿度应控制在35%~45%。
39、第九条 各库房及库外应科学地安设温湿度记录仪表,潮湿地区应配备去湿机,专门库房应安装空调设备。
40、第十条 库房内外温湿度应定时测记,一般每天两次,掌握温湿度变化情况,随时予以控制调节,注意积累库房温湿度变化的资料,每年进行一次综合分析,以便掌握库内外温湿度变化规律,制定综合管理计划。
41、第十一条 空调、去湿或增湿设备应定期检修、保养。温湿度记录仪表应按设备要求定期校验。
42、第十二条 档案柜架应与墙壁保持一定距离(一般柜背与墙不小于10 cm,柜侧间距不小于60 cm),成行地垂直于有窗的墙面摆设,便于通风降湿。
43、第十三条 新建库房竣工后,应经6~12个月干燥方可将档案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