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网吧要办理哪些手续 开网吧需要什么手续
开网吧需要的证件:证件办理的次序和关键过程: 1. 网吧证:先去文化局办理(网吧特许经营证),办理中要经过填表、签合同、检查、交纳一些相关的管理费、办理网吧法人代表、身份证附印件、网吧技术安全员证书、身份证附印件、网吧工作人员名单最少四个。如果无法办理就要通过网络或别的县或不做的网吧的购置,如转让的网吧那么网吧法人代表的业主名字与营业执照的名字将需办理成为自已的。 要到公安局办理(网吧安全许可证),办理中问一下手机号码,办理时公安局计算机安全科的工作人员会在你办理过程中对你的网吧进行检查,如果检查合格并通过,区公安分局会向市局申报,等批示下来后,就会发放给你网吧安全许可证。 4. 税务证:工商、地税局办理网吧税务登记证。 5. 收费证:要到物价局办理网吧收费许可证。 6. 电信局:开通光纤办理手续,并负责分配IP组装局域网。 7. 国家规定网吧开业的机子数量不能少于30台,有些地方的政策最少需40/60/80等。 8.国家规定网吧营业用房面积需50平方米以上。 9.网吧开通一年后需办理网吧年检。 扩展资料:网吧,是向社会公众开放的、提供上网服务营利性场所。网吧提供电脑相关硬件,费者可自由操控软件设施。收费方式一般有以小时收费、通宵收费。上网基本条件:申办须知:一、网吧(下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开办需经文化部门,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消防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申请表格可分别向这些部门索取。二、申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三)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四)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2014年11月24日,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信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全面放开网吧审批,取消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上网服务场所的总量和布局要求,取消对上网服务场所计算机数量的限制,场所最低营业面积调整为不低于20平方米,计算机单机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其中广州、深圳市市区内每一营业场所的计算机设备总数不得少于60台,各地级市市区内每一营业场所的计算机设备总数不得少于30台,县(市、区)、乡镇每一营业场所的计算机设备总数,可由地级以上市文化行政部门参照以上标准适当下调。所有营业场所每台计算机的占地面积;均不得少于3平方米(不含附属用途建筑物的占地面积,如办公室、洗手间、小卖部、外走廊等)。(六)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七)中学、小学校园周围直线距离200米范围内和非商业用途的建筑物内(包括居民住宅楼、私人出租屋等),房屋夹层以及违法建筑物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八)符合文化行政部门规定的总量和布局要求。(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