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医保个人账户最新规定 辽宁省工资支付规定
1】在职职工:按照社保缴费基数2%划入医保个人账户里面,即个人缴纳医保费用的部分进入医保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部分不再进入个人账户,而是进入医保统筹基金账户。
【2】退休人员:统筹地区改革当年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划账基数,划账比例为2%左右,各地区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划入标准。比如盘锦、朝阳、葫芦岛都是按照65元/月的标准定额划入;大连市划入标准为80元/月;营口划入标准为62元/月;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阜新、辽阳、铁岭按照60元/月标准划入。沈阳市按照2022年月均养老金的2%划入。
辽宁省医保个人账户最新规定 扩展
1 最新规定是辽宁省医保个人账户实行“先付后补”的方式,个人先垫付医疗费用,报销后再由医保个人账户将报销款项返还给个人。
2 这一规定的原因是为了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和个人的健康意识,同时也可以减轻医保基金的支付压力。
3 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和购买医疗保险,同时还可以用于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报销,提高了个人的医保待遇。
辽宁省医保个人账户最新规定 扩展
企业职工每月缴纳医保,缴费分成两个部分,一是个人缴费部分,二是单位缴费部分。
个人每月按照自己税前工资的2%缴纳,单位则按照8%缴纳。比如张三每月税前工资为8000元,每个月自己承担160元的医保,单位承担640元的医保。
缴费后的资金进去医保账户,同样分成两部分,一是职工的个人医保账户,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进医保卡的钱,二是医保统筹账户,供全体参保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