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起洛阳内府和大理寺是什么 五话寺是什么
大理寺他属于一个刑事机构,权力非常大。
我们知道随着朱元璋废除“丞相制”之后,六部尚书是直接向皇帝负责的。而六部尚书的权力也开始进一步扩大,在当时甚至有这样一句顺口溜:“部是管事的,院是看热闹的,寺是办事的,监是打杂的”。
这句话说明了刑部的权力,然而在当时大理寺的权力几乎可以和刑部分庭抗礼,可以预见大理寺只能有多强大了。
那么这个神秘的“大理寺”究竟是一个什么存在呢?为什么要叫“大理寺”,这听起来像是一个寺院的名字。
大理寺的历史
其实大理寺在古代的职能就好比是今天的最高法院,负责审理汇总历年案件的司法机构,是中国古代的司法最高机构之一,而且大理寺的含义也并非是寺庙的意思。
古人称:掌刑曰士,又曰理。“寺”,廷也。有法度者也。凡府廷所在皆谓之寺。而之后汉景帝在此基础上又加上一个大字,连起来就是大理寺,意思就是天官贵人之牢曰大理之义,所以能够进入大理寺监牢的都是非富即贵,而一般的刑事案件都是交由刑部审理的。
当然,在秦汉之际还没有这样子的叫法,在秦汉时期大理寺还有一个别称叫做“廷尉”,是当时全国的最高司法机构,而廷尉下辖廷尉正和左、右监各一人,负责协助廷尉料理全国的刑事案件,而廷尉在当时秩比两千石,属于“三公”之一,在当时绝对称得上是位高权重。
而到了北朝时期,北齐将原来的廷尉一职改为“大理寺”,从此大理寺就和刑部、御史台成为全国三大司法中心之一,而大理寺的最高长官就是大理寺卿,属于正三品官员,又有大理少卿以及大理寺丞等官职从旁辅佐。
而大理寺设立的初衷也是为了使司法权不至于全由刑部所掌控,在当时地方官的权力是很大的,而一旦红笔一签那么就等于签订了这个犯人的生死,所以古代为了不至于让冤假错案的发生,便在刑部之外又设立大理寺,专门汇总往年的刑事案件,一旦发现有冤假错案的发生,可立即上报皇帝,然后行使“三司会审”。
大理寺和刑部、御史台(都察院)的关系
现在其实我们的司法体系很多都有古代的影子,比如现在监察和判决什么都是分开的,而古代也是如此,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明之后御史台改名都察院)是当时全国最高的三大司法机构,也可以称之为三法司,在明清时期开被称为“六扇门”。
而古代也是如此,三司各司其职,刑部负责审理案件,而大理寺负责审核案件,都察院就是监督这两个部门的,这样子的目的就是为了互相牵制,不至于一个部门的权力过大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
当然大理寺卿在名义上来说还是要矮刑部一头的,因为大理寺卿是正三品官员,而刑部尚书在古代是正二品,可是架不住大理寺卿的权力大,虽然品级不高,但是他仍然具有参政的权力,而一旦大理寺对于案件有所怀疑的就可以当即提出,刑部这个时候再上报皇帝,皇帝再提出“三司会审”。
这样做的本意就是为了防止大量冤假错案的发生,也就是说大理寺是当时司法的最后一道防线,只要大理寺这边不同意判决,那么就证明你还有一线生机。
随着明朝后期大理寺卿都落在庸碌之人的手中,大理寺已经失去了他原有的职权,这就导致在明朝后期大量的冤假错案的发生,而这就导致原来三足鼎立的局面逐渐被刑部和都察院瓜分,而大理寺在明朝后期只能做些核阅案卷的简单工作罢了。
风起洛阳内府和大理寺是什么 扩展
大理寺是我国古代专门负责刑狱案件审理的衙门,相当于国家最高法律机构。
早在秦汉时期,就有了大理寺,只是那时候叫廷尉,专门审核各地的刑狱重案。
直到南北朝时期的北齐,廷尉更名大理寺,隋唐也沿用了这一称呼。
大理寺于清朝时改称大理院,一直沿用到民国。
在民国中期,受西方文化影响,大理寺更名为最高法院,一直沿用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