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武警警官学院毕业去向 四川省警官学校

属地管辖原则,就是对武警学院周边的武警部队就近、优先分配毕业学员。


1.毕业学员实行计划分配。分配的总原则是按需补充、面向基层、专业对口、合理使用。毕业学员要按照专业和培养目标进行分配,培养院校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以适当选留适合做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毕业学员,除培养目标是机关业务的外,毕业学员不直接分配到机关工作。


2.学员毕业后是担任现役军(警)官还是文职干部,主要根据所分配的工作单位的性质和从事的实际工作岗位求确定。工作单位及实际岗位属于现役军(警)官范围的,任命为现役军(警)官后,即按规定授予军衔3.工作单位及实际岗位属于文职干部范围的,即任命为文职干部。在一般情况下,分配到基层部队任职的都被任命为现役军(警)官;分配到院校、医疗机构、科研等单位并从事教学(军事专业教学除外)医疗、科研等工作的,大部分任命为文职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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