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乡村振兴机构怎么设立 乡村振兴局不再单设

一、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财政所):负责人大、政协、干部、人事、老干、机构编制、目标管理(督查督办)、宣传(精神文明、文创、意识形态)、机要保密、政务公开、地方志、档案、机关事务、采购(具体负责货物类集中采购、货物类其他采购指导工作;其他采购由各科室具体负责)、办文、办会、信息、调研、国有资产管理(实物)。

  二)社区发展办公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办公室):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拆迁安置小区管理、发改(含项目指导、汇总等)、公园城市建设、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指导工作。

  (三)社区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依法治区、平安建设、防邪、禁毒、维稳、信访(网络理政)、消防、人口服务、司法、人民武装、民兵、预备役、退役军人事务管理。

  (四)民生服务办公室:负责民政(残联、老龄、红十字会)、教育、卫生健康(职业健康)、文体、旅游。

  (五)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贸市场管理。

  (六)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安全、交通、能源、工业经济、市场监管、商贸服务业、民营经济(商会)、统计、自贸区改革创新、国际贸易和现代物流、广电、通讯、邮政管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七)城市更新办公室(产业功能区建设推进办公室):负责拆迁安置、功能区建设项目协调、负责古城保护开发、房产保障(含公房管理)、棚改、东湖公园建设。

  (八)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新型社区管理、乡村振兴示范建设、农业项目服务、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扶贫开发、移民、供销、科协、防汛。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劳动就业(农民工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农业、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农村领域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辖区节水、供排水、农业生产用水相关服务工作,以及相关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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