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调整基数怎么计算的 上海公积金调整

2020上海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

  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2020上海公积金缴存基数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规定2020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8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9年月平均工资,上海公积金缴存基数即为9580元/月(114962元/年)。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28017元,最低不低于2480元。  

  上海市公积金缴存比例

  上海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7%(取整数值)。单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5%(取整数值),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20年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上海住房公积金2019年度结束时间将顺延至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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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9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0年月平均工资。2021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21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收入或者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31014元,最低不低于2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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