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实验中学北校区招生简章 东营市实验学校

东营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2021年六年级招生简章

2021年9月起,以东营市实验中学为总校、东凯中学为成员校组建东营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以下简称“教育集团”)。教育集团分设市实验中学辽河路校区、市实验中学运河路校区、东凯中学校区三个校区,实行一体化管理,即一个集团,三个校区,资源联合,统一规划,一体运行。

一、2021年招生报名时间及程序

按照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网通办”的工作要求,自2021 年起,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将启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平台开展招生报名工作。您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登录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报名登记:

方式一:直接登录“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网址:http://60.214.234.177:9002/);

方式二:登录东营市教育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分局网站(http://dysljy.dongying.gov.cn/),点击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入口进行报名登记;

方式三:手机微信搜索小程序“爱山东 东营掌上通”小程序,登录后通过“我要办事”模块→“教育服务”→“中小学报名”进行报名登记。

招生报名登记实行“全程网办”,不再组织线下现场报名和交材料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为:

(一)模拟报名登记(8月6日-9日)

法定监护人模拟网上报名,熟悉填报程序与内容,准备相应资料,8月9日24:00模拟报名登记填报数据清零。

(二)网上报名登记(8月10日-12日)

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法定监护人”)通过电脑登录“报名平台”或手机登录微信“东营掌上通”进行报名登记。网上信息登记截止时间为8月12 日24:00,报名登记内容要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监护人确因不具备上网条件无法正常网上报名的,可与我集团联系,到报名校区在工作人员协助下报名登记。信息登记完成,法定监护人审核无误后方可提交。

(三)审核反馈(8月13日-14日)

我集团通过报名平台“信息审核”功能,对“报名平台”登记入学信息与各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自动进行校验。我集团通过“报名平台”反馈审核结果,登记入学资格审核通过者,“报名平台”自动生成入学申请表。未通过审核者,由我集团通过“报名平台”反馈未通过原因。

(四)现场信息核实(8月15日—17日)

网上报名登记未通过审核者,请法定监护人根据反馈进一步核实报名材料,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利用平台再次进行报名登记。确因网络平台数据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造成未通过审核的,可携带相关补充证明材料到报名校区进行信息核实,由我集团通过平台确认审核通过,“报名平台”关闭时间为8月17日24:00。

(五)公示(8月18日)

我集团公示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名单将在市实验中学网站:http://www.dysyzx.net予以公示。

(六)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19日开始)(具体时间以市实验中学网站正式公布为准)

向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报名学生根据我集团公示的入学名单及领取地点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我集团的登记入学资格。

(七)阳光分班(8月30日)(具体时间以市实验中学网站正式公布为准)

我集团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阳光分班”,名单将在市实验中学网站予以公示。

二、申请入学条件和审核信息

(一)常住居民子女(户籍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

坚持常住人口居民子女入学户籍与居住地相统一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须与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须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审核信息包括:1.户口簿户籍信息。2.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房屋信息。其中,实际居住房屋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胜利油田住房的,须由法定监护人持所在胜利油田二级单位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住房证明信原件到我集团进行信息核实。

(二)非常住居民子女

东营市实验学校

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非常住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非常住居民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范围内合法稳定就业,有合法稳定住所。审核信息包括:

1.户口簿户籍信息和居住证办理登记信息。

2.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房屋信息。

3.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民营经济从业信息,或者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务工及劳动保障信息。

网上“报名平台”通过整合大数据、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信息,实现了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自动校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审核实行“一网通办”。

(三)材料审核要求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父母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监护人不是其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

2.经“报名平台”审核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入学。以房屋租赁许可证登记入学的,经核查持有人在开发区范围内有登记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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