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行政区划 新加坡亚太管理学院

1、

新加坡土地面积仅七百余平方公里,是以符合都市规划的方式将全国划分为五个社区(行政区),由相应的社区发展理事会简称(社理会)管理,其首长原为新加坡国会议员兼任之主席,2002年起首长改制为专职称市长,市长级别相当于部长。这五社区进一步分为87个选区。

2、英国殖民政府起初以邮政编码01到83将新加坡分区。1948年新加坡举行议会选举后,政府遂以选举区作为行政区划,每区由一位国会议员代表该区选民。从1990年代起,市区重建局将新加坡分为55个规划区。规划区是固定的,不会因各届选举导致的选区范围更动而改变。新加坡统计局于2000年人口普查中首次使用市区重建局的规划区进行调查。1999年新加坡警察部队对属下的邻里警局和警岗改组时,也改用规划区作为其警局负责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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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加坡市行政上相当于国家,因此是一个城市国家,它分四个地区-市中心地区、市中心周围地区(北、东北和西部)、市郊区(东、北和西部)、外围地区(东、北和西部)。

4、1824年沦为英国殖民地,1963年9月16日加入马来西亚。但马来西亚首相东姑单方面维护巫统利益和马来人政治特权无视其它社群,1965年8月9日,华人占多数的新加坡被迫退出马来西亚,成立新加坡共和国。面积682.7平方公里,2000年普查人口为4,017,733。 五个社区发展理事会的名称是:中区、东北、西北、东南和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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